由林则徐禁烟途中五条禁令所想起的    恒春
2018-10-26 09:30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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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十九年,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身份广州查禁鸦片。他从出发就规定五条禁令:第一,不打前站,只带10个勤杂服务人员;第二,沿途交通工具自行解决,费用自负;第三,借宿公馆,家常便饭,不得宴请;第四,禁止身边人员收受红包馈赠;第五,言出法随,违者严惩。五条禁令反映了林则徐的做人品格和廉洁自律的作风,后人久久怀念和称赞。


林则徐身为封建社会上层官吏能严格要求自己,在当时的情况下,确属难能可贵。十八届以来,我党从改进作风建设入手,制定落实八项规定,坚定地刹住很多一般都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,创建了又一人类奇迹。一篙松劲退千寻。树倒根存、积弊难除。时至今日,个另地方个别人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仍然存在,顶风违纪者仍大有人在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能有任何喘口气、歇歇脚的念头。崇廉尚俭、见贤思齐,八项规定的精神真正入脑入心,变成一种行动自觉,变成人们相较的荣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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